烧伤2010年1月25日,同村5个10岁上下的小孩到领村花炮厂玩耍过程中,厂区内残佘的引线发生燃烧,将其中的两个小孩烧伤,有一个脸部,手部伤势比较严重,由于当时小孩家长不在身边,花炮厂老板将伤者送到本镇一私人诊所诊治,一个多月后伤势有所好转,另一小孩因伤势比较轻已基本痊愈,而伤势重点的出院后近两个多月来一直听从医生的话在家休养,无任何好转,脸部留有多个伤痕,前几日去找厂方理论,老板对此表示不予理睬,其间仅支付了在诊所住院的医药费,其它都拒绝支付,也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对此我们应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请律师将其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