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你好!律师,我是一个在浙江老板那里打了十一年工的打工仔,我的工作就是做销售,我上班一直都是很努力的,对老板也很忠心,是这个公司的老员工,昨天我拿工资时发现少拿了150元钱,问主管说是老板租的柜台租金涨了,我们的工资就降了,我们每天上9个小时的班,没有节假期一个月只有两天的星期,我觉得他这样做太过分,我递了辞职书,在这个公司上了十一年的班,他只给我们买了7年的养老保险,我们公司的规定是没有提前一个月交辞呈的,当月工资不会发给我,这合理吗?我想请问律师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什么合理的要求,比如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前面没有买的保险吗?还有十一个月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