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送达申请劳动仲裁,公司…

劳动仲裁申请书送达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的注册地和经营地不在一个地址,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为经营地,仲裁机构的文书送达到经营地门卫接受,现已开庭,但领取判决书的时候,仲裁机构却说送达的地址不能确定是否为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撤诉再重新申请,以免到法庭程序的时候不能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把送达地址填写为注册地,申请人按照仲裁机构的提议做了。现在已经20多天过去了,仲裁机构没有给出任何的文字性的东西。请问仲裁机构的做法有没有问题?申请人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