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我在2006年8月7日与某橱柜…

合同法我在2006年8月7日与某橱柜专卖店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我公司生产的台面(花岗石不包括)保质十年,终生维修,在我公司安装后假若出现质量问题(正常使用中)我公司将会派出专业人员在24小时之内上门维修,若人为损坏,只收取市场上的一点材料费,并且我公司每年会上门免费维护台面一次。”就是这个月,我们的台面出现了裂缝等质量问题,该橱柜公司派人到我家来检查,他们的结论是:不能维修,只能更换。请问一下,我们该怎样维护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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