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口头承包建造房屋工人发生事故在农村老家建房,只是口头上跟包工头协议承包建筑房屋,每个平方多少钱,主人只管买材料,但是施工期间,包工头雇的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该责任应由主人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像这种情况,主人和包工头怎么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双方应各付百分之几十的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