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帮助二手房在还没办“两证”和过户时,卖方悔约,是否可以诉至法院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了。我是买方,开发商2月底就已通知卖方房产证随时可以办了,但是土地证要到5月份才可以拿到。还有我们跟他约定好3月底前办过户的,他以各种借口到现在都没去办证。更谈不上和我办过户了。而且还说加价否则不卖,我们同意加价后后他又反悔加价也不卖了。现在又说土地证现在他拿不到,此合同是无效合同。我跟他合同上又补充条款:若卖方和开发商发生情况,房产证没能按期办理下来此合同作废,卖方退还买方定金不知道在诉讼期若土地证没能拿到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我们起诉法院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不要违约金。不知道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