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谢谢我和我的同事帮老板做担…

请帮帮我。谢谢我和我的同事帮老板做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1年期限。时间到了。但我老板只还了7万,银行追老板要一次还完3万。但我们老板没钱。人又离开了当地。找不到他本人。只找到他妹妹。而他妹妹只愿分期还款。银行就唯有找上我。要我帮老板一次还清。如果不还就要上诉。我在本地有房子但不是我的名字。除了是本地人没有其它资产。我要帮他还清吗?我应该怎么办?

村委会主管的村企未经我们(土地承包方…

村委会主管的村企未经我们(土地承包方)的同意,私自破坏我们的耕地用于企业的生产用地。我们该怎么办?我合法的承包田地正在遭受村委会主管企业的私自破坏,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一村委会未与我们协商,不通知我们到场的情况下单方面丈量我们的耕地面积。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他单方面订立协议并迫使村民同意并签订协议。三他们收回土地是为了扩大村企的生产地。四土地赔偿额度由其单方设定,村民没有权利协商。

江西南昌再婚生肓政策我原丰城农村户口…

江西南昌再婚生肓政策我原丰城农村户口,与当地一女孩结婚生了一儿一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合而离婚.当时考虑农村离女昏后的她沒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所以两小孩都归我抚养,她不承坦任向抚养费.后来家里义帮我找了一个离过婚的女孩,此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育,而且多方求医后仍是不能生育.我们结婚后在南昌按揭了一套二手房,把一家四囗的户口也就迁入了南昌市.后来在我们沒有任向意识的情況下又生了一儿子,请问我那第三胎上户要交罚款吗/该准备哪些材料及费用

租用未投保交强险的轿车发生事故的赔偿…

租用未投保交强险的轿车发生事故的赔偿租用他人未投保交强险但投保了家庭自用的商业险,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我方承担主要责任,对方起诉到法院,请问,交强险应由谁承担,超出交强险部份又应由谁承担?

请问这份《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哪些对我…

请问这份《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哪些对我将来不利?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南昌市***瓦罐煨汤馆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特许授权1.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加盟连锁店,专门加工销售甲方统一摸式经营的瓦罐煨汤产品。1.2特许期限特许期限共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1.3甲方在本特许经营合同范围内所作出的任何许可均不构成对“***”这一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乙方及其加盟店除行使其在本特许合同经营范围的权益外,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字样,无权以任何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相关企业从事任何民事活动,乙方及加盟店作为独立民事行为主体,其对于第三者的民事权利及义务均与甲方无关。1.4甲方将其所有的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经营活动。1.5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许可的形式许可乙方在省市(县)区域内使用,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1.6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瓦罐煨汤、瓦罐粥、拌米粉、拌面条、炒米粉、炒面条、蛋炒饭••••••。二、管理体系2.1甲方向乙方许可在省市(县)区域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2.2管理体系即有价值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管理体系、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三、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后,三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人民币1.5万元。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2%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或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使用费人民币200元)。  3.3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0.3万元作为保证金。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3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管理材料。4.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3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煨汤瓦罐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4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5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五、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35—-10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5–8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南昌市**瓦罐煨汤馆技术指导”。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上岗。  5.3乙方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七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其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5.5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南昌市**瓦罐煨汤馆的标志。5.6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由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六、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七、委派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名及其他服务人员,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八、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或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和利益的任何活动。九、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1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十、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受益人应为甲方。十一、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十二、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之一自动终止:(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特许体系程序规范;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十三、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7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7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十四、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3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十五、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申请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十六、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十七、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17.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字人签字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