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我与女方于2007年非法同居并于2008年生有一子,我1981年出生,女方1989年9月出生,当年女方于农历9月年满18周岁,孩子是08年农历3月所生,由于双方家庭相距太远(我四川的女方是河南的)当时女方自愿与我在一起生活,女方家庭阻拦但女方也与在在一起,生了孩子后女方父母也认了我这女婿,去年女方回家过年后给我提出分手,孩子归我抚养,我并于现在得知女方5.1要结婚,我想咨询下,按理说来,女方当时的年纪是否能算成年人,如果我与女方关系属于非法同居生子,如今分手后我能否要求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