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贴在去世后怎么处理?我父亲是一个部队离休老干部2008年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属于他的房子,上葬费,补贴等一切钱财归外孙女所有,我母亲是1993年去世的,在2005年左右部队下发了一个文件,补发房屋补贴,同时因为补贴的发放把原来交的买房钱退回来了,把房屋也做了房改,变成了经济适用房,退了9万多,这个文件有个规定,1999年9月20日前去世的老干部不享受,老伴活着的也不给,最近钱发下来了,我有一姐一哥,在去世时,干休所把房子做价100平米多点和价10万1千2百,我当时没要分我母亲的那3分之1,他们俩分到5万6百元,形成了文件,是在干休所签订的,房子归外孙女了,大概情况是这样,我有2个问题想问:1。房子的归属权有法律效率吗?2.是这笔钱按法律遗嘱怎么分配?他们多少年不看老人,不管老人,老人生前说一分钱都不给他们,但是我母亲走的早,他们相差14年,没办法父亲处理不了我妈的财产,在几次父亲病重报病危给他们打电话,他们都不回电话,在本地也看也不看,干休所和院里的老干部阿姨都知道的,法律我一点也不懂,孩子在国外,只好请你们帮助我,我该怎么办?谢谢